提出《兒權公約》兒少報告書《108課綱觀察報告》的李瑞霖、陳惠平、廖宥甯三位同學,在他們的粉絲專頁「108課綱倡議計畫」分享一篇貼文〈課程的千千萬萬個怪現象〉。這篇文章的作者署名「多比與他的白老鼠主人」,針對課程、課本編排探討,主張108課綱實務面造成:(1)課程編排節次不合理;(2)課程安排冊數不合理;(3)自然組與社會組考試升學不公平。
同為108課綱實施後第1屆高中生,又在雲林縣虎尾高中讀了3年的所謂「自然組」班級,看到這篇文章,也想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。
必修自然授課節數不足?
這篇文章認為,「108課綱下,為了落實自主學習、多元選修等課程,壓縮了主科的節數。」作者以自身就讀學校的必修生物科安排為例,只安排1學期、2學分的課程,造成教師教學節數受到壓縮,上課步調需要變快或是精簡講授內容,導致學生吸收不良。
澄清關於必修自然科的制度
首先,各校必修生物不一定都只有2學分。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: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》(以下簡稱自然領綱)只有規定: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四科「部定必修總學分數為12學分」(自然領綱,頁3)。因此,將生物科只安排1學期、2學分,是這篇文章作者所就讀學校的作法,並不是 108 課綱強制規定全國各校一致的作法。
以虎尾高中《課程計畫》(適用於108學年度入學學生)的課程規劃為例,其實物理、化學分別為4學分,生物、地科分別為2學分,但是物、化兩科多出來的學分(比起生物、地科,總計多了4學分)是依照領綱規定,將部定必修12學分的1/3列為「跨科目之主題式探究與實作課程內容」。
實際上,虎尾高中108年入學的新生,在108、109兩學年度上到的部定必修自然課程,如圖1所示。圖1中,「跨科探究與實作」就是「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」(以下簡稱自然探究),並沒有列在《課程計畫》中。依照《自然領綱》的意思,自然探究所開設的課名應該是物理、化學、生物或地球科學,只是要採取跨領域教學。再以虎尾高中為例,在《課程計畫》中,自然探究採取奇偶數班對開,奇數班《課程計畫》課名為「物理-探究A」、「化學-探究B」,偶數班為「物理-探究B」、「化學-探究A」。
(註:對開是教學現場囿於師資人力所發展出的排課方式。假設有1~4四個班要上一學期的A科目、B科目,但是A、B兩科目各只有兩位老師,便會安排1、2班在上學期只上A科,下學期才上B科,3、4班則反之。)
(註:針對圖1要特別說明的是,新課綱採取班群制度,取代以前的類組制度,各班群的加深加廣選修課程安排不同。(相關批評,請見拙文〈108課綱無法落實的幻想:加深加廣「選修」〉)虎尾高中的班群規劃,剛好使得各班群的選修課大致與以前的類組類似,因此我在製圖時,括註對應類組方便讀者理解。不一定每間學校都是如此)
那麼,會不會有學校採取的作法是物理、化學、生誤、地科都開設3學分,只是各有1學分拿來上自然探究?我想這也是有可能的,只是教務處排課時或許會有點麻煩而已。
當然,我理解這篇文章的作者並沒有要討論《自然領綱》的文義,只是要表達「反正就是只有2學分上生物課本」。我之所以還是要扯這麼一大串,一是討論公共事務,應該基於正確的事實討論,因此有澄清的必要,二是:領綱強制規定1/3的部定必修自然學分一定要拿來上跨科探究,也就是12學分中勢必只有8學分是拿來上「課本內容」。在這8學分之中,物、化、生、地科通常應該是均分。筆者不禁想請教這篇文章的作者,舉生物科為例是要說自然科的學分數都很少,還是只有生物科的學分數很少?如果是後者,這樣敘述是不是代表作者就讀的學校,有將其他課程拿來上物理、化學、地科,教學不正常的問題?
必修自然學分數減少的原因
相較舊(99)課綱,新(108)課綱的確減少了自然領域的部定必修學分數。舉生物科為例,99課綱必修總計6學分,現在則是要求規劃最低2學分,《自然領綱》的課程內容就是以生物科只有2學分來設計。課審委員只是刻意想要貶低自然科的地位嗎?我認為,他們恐怕有其它的考量。
我們從學長姊分享的修課經驗可以發現,舊課綱時代必修自然科教授的內容為人詬病。必修科目,原本應該教授全體高中生都應具備的素養,比如從科學的嚴謹角度看事情,還有從科學學習中培養邏輯思考能力。但是在考試導向教學下,必修自然科,尤其物理、化學,經常淪為「解題導向」,要死記硬背許多題型(有些人會說,事實上「理解重於背誦」,這是你自己錯誤的學習方法。但是我在課堂上,倒是常常聽到老師說「不會就背起來就好了嘛,反正除了段考外不會遇到這種題型」)。如果實際上這些科目淪為題型背誦,所謂社會組(也就是未來並沒有要進入大專院校學習理工科)學生實在沒有必要修讀這麼多學分、這麼病態的課程。
我猜測,新課綱必修自然學分減少,上面的現象恐怕是課審委員考量的原因之一。但是,這畢竟是我個人的解讀。為了避免偏頗,還是必須要說明一下課審委員自身對於此部分的說法。在此摘錄幾句108課綱自然領域課程手冊中,物理科課審委員對高一必修物理的說法,來更加清楚說明:
十二年國教十年級基礎物理課程綱要……清楚地揭示:十年級基礎物理是針對「不分組、全領域學生」所設計的課程,更以編排「文組取向學生」更容易接受與吸收的教材為目標,希望全體學生接受的是「物理發展的精神與傳承」,而非只是比較片段、比較不連貫的科學知識。
自然領域課程手冊,第102頁
同樣在這本手冊,生物科課審委員則表示,將必修學分由6學分減至2學分之原因在於「將空出的學分規劃自然科學領域共同的探究與實作課程,以培養學生自己蒐集資料、解決問題和動手操作等能力。」
108課綱總綱也清楚說明:部定必修課程的目的在於「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」、「奠定適性發展的基礎」、「達成各領域基礎學習」(《總綱》,107年審定通過版本,第8頁),又提到「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」(《總綱》第17頁)。
課綱必修自然授課節數並未不足
可是,不管減少學分數目的再怎麼正當,造成教不完的後果,好像也不太好。難道課綱制定者當年沒有想過教不完的可能嗎?我猜測,課綱制定者的想法是,他們也將要學習的知識點減少了,內容也變簡單了,因此不會有教不完的問題。但是,我在課堂上的確也常聽到老師有「要上不完啦」的感覺,這是為什麼呢?恐怕,我們經常聽到自然科老師在必修課堂上表示內容遭大幅刪減,因而教師認為「有必要補充」,這才是課程上不完的主因。
就我自己的觀察,物理老師教授高一課程時,往往可以在段考前兩週上完所有內容(這位老師授課時也會適時補充一些新課綱移至選修的內容,例如我們班在高一就學過都卜勒效應的計算式),因此新課綱的必修課程量應該還算合理。而筆者高一時,自然四科中趕課現象最明顯的是哪一科呢?其實是生物科。生物老師在必修第二章遺傳時,就講授了選修生物一分子生物學的中心法則、轉錄轉譯機制這些概念,細胞內部構造部分,也將選修一的不少內容拿進來講(這在舊課綱屬於高三選修內容)。
由於生物科學測命題,向來就是自然四科中最會「超綱」的一科,生物老師的作法也是為了讓學生在考場能無往不利,不至於被超綱暗器打了個措手不及,實是無可厚非。但如此就勢必造成有限學分內,補充過多而上不完的現象。
(學測只考必修,因此學測超綱,也就是超出課綱中必修的範圍。)
上不完是「考試引導教學」的問題
這篇文章作者說:「在108課綱下,為了落實自主學習、多元選修等課程,壓縮了主科的節數。」108課綱本意鼓勵學生適性發展,因此相較舊課綱,多了每週3小時的彈性學習時間,還有若干學分(各校每年段、每類組規劃不同)的校定必修、多元選修,但是課綱在各項原有課程均有刪減至合理的程度,因此這實在不能歸責於課程綱要。我認為,上不完不是課綱節數安排太少的錯,是大考中心命題者無法說服「考試引導教學」盛行的教學現場,老師只需要教授課綱、課本內容就可以。該檢討的不是課審會,而是大考中心。
(本文改寫自個人舊部落格〈108課綱在課程規劃面真的有這麼多問題嗎?〉第1、4節,原文發表於2022年8月8日)
若肯認自然科學測考題「超綱」這個命題,並將其作為批評大考中心之依據,是否可以將作者所提出的問題「細部化」。我認為這有幾個層次,第一為參酌目前兩年的新課綱學測試題,將所謂超綱的試題挑出後統計占比是否高到影響學生學習、老師教學意願的程度;其二為在挑選出來的試題中,是否真的是不具備選修知識即無法作答,我的猜想為。雖然考題範圍可能有部分超綱,但以現今背誦性題型比例大幅降低的命題趨勢,這些題目是否能夠用所謂的必修知識以108課綱強調的「素養」所推出正確答案。如果我的猜想為真,那這時應該改進者為教師端,畢竟教師端在制度運行初期並未能夠適應新課綱之教學、考試模式,而是仍以舊式思維來解題,自然會認為既然學測存在「超綱」考題,那當然就要教授更多選修範圍的東西,甚至,部分教師有路徑依賴的情況發生,使其更不願去理解新式制度,讓學生更加無所適從。當然,我並不否認若學生具備選修知識能夠在考試當下有更快、更準確的作答,但這就會回到傳統的教學背誦模式,反而失去新課綱所要特別強調的要素,尤其在教學第一線老師學生抱怨授課時數不足的高額成本狀況下,實非長遠之計。